醫學實驗室承擔著臨床樣品的處理和檢驗以及后續的解釋 、報告及建議、及時準確地提供檢驗結果信息,為臨床診斷 、篩查 、監測疾病發展過程,觀察患者的療效, 判斷預后及疾病康復等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 。在樣品檢驗過程中,會產生各類有害氣體,直接排放會污染環境。因此廢氣在排放前,需要進行凈化處理。
醫學實驗室在實驗過程中會產生各類有害氣體間歇性排放,沒有時間規律。有害氣體的處理方法一般可分為高空稀釋與凈化處理兩大類。高空稀釋主要是通過高煙囪排放有害氣體,用氣體進行擴散稀釋,排放口的有害氣體濃度及排放速率必須滿足國家相關標準;凈化處理包括物理方法、化學方法、生物方法以及幾種方法的綜合。
01生物類實驗室廢氣處理
醫療衛生機構生物類實驗室廢氣包括但不限于 PCR 實驗室和 HIV 實驗室中生物安全柜排出的實驗廢氣。GB50881-2013《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筑技術規范》第7.3.2規定“當排風污染物濃度高于環保部門的排放標準要求時,應按照生物污染或化學污染分類采取凈化處理措施。排除生物安全危險、腐蝕性氣體的管道材質應滿足耐腐蝕、清洗的要求,排風口至少應高出屋面2m,排風口宜向上并有防雨措施";GB 503462011《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第 5.3.2 條以強制性條文的形式明確規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防護區的排風必須經過高效過濾器過濾后排放"。工程實踐中分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的排風也采用了高效過濾器過濾排放。排風除通過高效過濾器過濾處理以外,通常還進行高空排放,以進一步降低其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02化學類實驗室廢氣處理
醫學實驗室內的實驗操作會使用大量的化學藥品,特別是病理科會用到大量的化學溶劑。醫學實驗室氣態污染物的處理方法一般有物理吸附法、化學吸附法、氧化法、水洗法、吸收法等,需要根據廢氣特點來組合選擇高效率、低成本的處理方法及設備。醫學實驗室化學類廢氣常用吸附法進行處理,吸附法是指采用適當的吸附劑對廢氣進行物理吸附或者化學吸附。物理吸附與化學吸附兩種處理方法的對比:
物理吸附
物理吸附:吸附熱較小(21~63kJ/mol),相當于凝聚熱的 1.5~3.0倍;吸附力主要為范德華力 (分子間力),較??;可逆和易脫附;吸附速度快,被吸附物質非選擇性;發生條件適當選擇物理條件(溫度、壓力、濃度),任何固體-流體之間都可發生;作用范圍與與表面覆蓋程度無關,可多層吸附;等溫線特點吸附量隨平衡壓力 (濃度) 正比上升;等壓線特點,吸附量隨著溫度升高而下降(低溫吸附、高溫脫附)。
化學吸附
化學吸附:吸附熱較大(42~125kJ/mol),相當于化學反應熱;化學吸附主要為未飽和化學鍵力,較大;不可逆,不能或不易脫附;吸附速度慢 (因需要活化能),被吸附物質具有選擇性;發生條件需發生在有化學親和力的固體-流體之間;作用與范圍:隨覆蓋程度的增加而減弱,只能單層吸附;等溫線特點關系較復雜;等壓線特點,在一定溫度下才能吸附(低溫不吸附,高溫時有一個極大的吸附點)。
吸附現象中具有較大吸附能力的固體物質叫作吸附劑,一定量的吸附劑所吸附的氣體量是有一定限度的,經過一段時間吸附達到飽和狀態時,要更換吸附劑。
物理吸附-活性炭
因其具有大比表面積和微孔結構而廣泛應用于吸附回收低濃度氣態污染物,是一種典型的物理吸附劑。醫學實驗室通常采用活性炭吸附法處理實驗室排放的有機廢氣及含惡臭的廢氣。
化學吸附-酸堿性的比表面積較大的固體物
化學吸附往往選擇堿性或酸性的比表面積較大的固體物(如浸漬氫氧化鉀或磷酸的活性炭) 作為吸附劑,該類吸附劑無腐蝕性、無毒、對環境條件無具體要求,當被凈化氣體中的酸性或堿性氣體擴散運動到達吸附劑表面吸附力場時,便被固定在其表面,然后與其中活性成分發生化學反應,生成一種新的中性鹽物質而存儲在吸附劑結構中,適用于無機廢氣的處理,可祛除氯化氫、氟化氫、氨氣等。
相比于噴淋塔,化學(或物理) 吸附廢氣處理裝置不需要額外的電力輔助,適用于排放濃度不高的場所。有些吸附劑中還會加入氧化還原劑,如高錳酸鉀和活性氧化鋁等,對于分子結構親和力較差的氣體可以迅速分解為無機鹽和水,祛除的氣體包括硫化氫、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甲醛、乙醛、乙快、氯氧化物、乙烯等。